iformula,healthology,cgmp-反傢暴“遠離令”是法律照進現實的前奏


  2月22日,珠海法院發出一份反傢暴“遠離令”,“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申請人現住處100米范圍內活動”。從此,申請人陳圓的丈夫將不得在距離陳圓父母現居住小區100米范圍內活動。這是我國內地首份反傢暴“遠離令”。(2月23日《廣州日報》)

  提起傢庭暴力,想必大傢都不會陌生。據2009年10月全國婦聯公佈的調查數據稱:在我國2.7億傢庭中,有近30%存在傢庭暴力,每年有近10萬個傢庭因傢暴而解體。去年10月,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結果通報,我國24.7%的女性遭受過不同形式的傢庭暴力。

  目前,世界上有80多個國傢和地區已對傢庭暴力進行專門立法,我國在《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關條款中雖然也有禁止傢暴的規定,但多是宣示性條款,在司法實踐中無法作為判案的依據。施暴行為得不到及時制止和懲處,不能不說是傢暴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通過完備的法律,強制性介入傢暴行為,備受全社會關注。據悉,在第12個國際消除傢庭暴力日到來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著手對“反傢庭暴力法”進行立項論證。反傢庭暴力立法的目的,不僅僅是懲罰施暴者,也不僅僅是保護婦女兒童,而且包含預防、制止、救助、懲罰在內的一整套制度措施。珠海法院發出的這份反傢暴“遠離令”,是“反傢庭暴力法”即將照進現實的前奏,是對陳圓的丈夫從“法”的高度發出的“嚴重警告”。

  誠然,“遠離令”或許無法讓陳圓丈夫真正“遠離” 暴力,但是,這足以讓其明白:傢庭暴力不是個人和傢庭的私事,而是嚴重侵犯人權、違反社會道德的犯罪行為,促使其增強法律意識,走出慣性施暴的行為模式。如果仍不思悔改,公安機關在接報後會及時出警,法院可視違反情節輕重對其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可想而知,如果沒有“法”的撐腰,是絕不可能對施暴的當事人產生強大的威懾力,也不可能讓陳圓及其傢人有瞭安全感。

  推此及彼,對於當下頻頻出現的傢庭暴力,筆者期待盡快推動反傢庭暴力法出臺,並輔以多部門“遠離令”的配合,切實為每個傢庭的和諧撐起一把保護傘,讓更多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讓傢庭暴力遠離我們的傢庭!(付彪)

  注:此為“編外編”來稿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pos的部落格 的頭像
wpos

wpos的部落格

wp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