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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ormula,healthology,cgmp-拿“合法”作擋箭牌,被射穿的是政府公信


(官方簡歷截圖來源洪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12月30日,中共荊州市委組織部新聞發言人就網上熱議的“洪湖小學女教師直接晉升副市長”作出回應,胡純玉同志2000年9月至2004年1月在洪湖實驗小學任教務處副主任、教科室主任,2004年1月由人大代表依法聯名取得候選資格,並在洪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由代表依法選舉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2月30日荊楚網)

  既然官方回應稱女教師當選副市長“符合規定”,為什麼還會遭到公眾的質疑?根據國傢對選舉的有關規定,經組織推薦或由10名以上人大代表聯合提名的人選,均可作為政府縣長(市長)的候選人。因此,曾經的小學教師胡純玉通過人大選舉當上副市長無可厚非。但公眾關注的焦點在於,這位小學女教師有何德何能能夠讓10人以上代表依法聯名胡純玉同志為副市長候選人?又憑什麼能夠從教務處副主任、教科室主任這個崗位上一躍成為當地的副市長?再退一步講,雖然程序“符合規定”,可程序終歸是程序,符合要求才是第一位的。如果她曾在教育崗位上能力突出,公眾應該不會質疑;如能力一般,卻又如“坐上火箭”一般直升,如此,又如何不讓人生疑?

  近年來,當問題被曝出後,用“程序合法”來解釋問題的似乎越來越多。比如,去年,山東省新泰市新提拔幹部7人中,有6人是80後,其中有23歲被提拔為國資局副局長的和25歲被提拔為市法院副院長的,新泰市委回應提幹符合相關規定;瀘州“免職局長”下課5天後履新,稱符合規定;蘆溪縣東南煙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選址在四個村小組之間,離周邊民房距離最近的不足5米,當地官員稱合法;中科院空間科學與應用研究所購買的打印機容量128M的內存條為6274元,高於市場價逾9倍,研究所工作人員稱采購程序合法……以上事件有幾件是真正合理的呢?

  現實中,“程序合法”常常被當作“擋箭牌”,其背後隱藏著的就是公眾質疑的“不合理”。不是所有人都懂法,但是最基本的道理還是人所皆知的:免職5天後履新,這算什麼處罰,跟放個小長假有什麼區別?校領導在校內建別墅,即使手續不合法也不齊全,手下的部門敢說嗎?作為政府工程,花爆廠選址不要說離民房不足5米,就是1米,估計官員也會稱合法……就洪湖的新聞,到底是什麼能讓一位小學教師直升副市長?官方回應始終不觸及公眾關注的焦點,“程序合法”在這裡不也是“擋箭牌”甚至“遮醜佈”嗎?官方“答非所疑”式的回答成瞭一種套路;這些所謂的“合法”事件,似乎抓到瞭最後的救命稻草。其實,會更加令公眾反感,透支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當前,監督,特別是來自公眾的監督,是發現和解決問題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官方解決問題都繞著邊走,透明行政從何而來?現在,洪湖市最應該做的是,調查錄用程序是否真的合法,充分展示下這位副市長的能力,給公眾一個真實的答案。就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這個勇氣扯下這個“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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